东方资产(国际)好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批准,于2009年在中国香港设立。依托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雄厚的资产管理和专业经验,公司立足香港、服务香港、面向国际,业务领域涵盖不良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及信贷产品服务、综合金融服务和企业重组服务等业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8日成立的金融企业。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央行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依法收购、管理和处置从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从事法律法规许可的投资业务;提供企业重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受中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委托,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批准,也可以收购、管理和处置其他不良资产;以及国务院及财政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国家确定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和海外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集团员工达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