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放多少金融牌照?
2013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明确规定了5类机构的监管主体和职责。 随后2014年7月,为了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设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
2016年起,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银监会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承担起的职责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业监管。也就是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不仅是货币政策的执行机关,也是所有金融行业的监督管理部门。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并持续完善监管体系,随着一系列新规陆续出台,未来金融监管的力度只会增大不会减小,任何有损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行为都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
目前中国有5大类型的金融机构,4张金融牌照。五大类金融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4张金融牌照是指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企业征信牌照、消费金融牌照、第三方的民营银行牌照。但严格来说,并没有“金融牌照”这个概念,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金融业务许可或特许。从金融管制程度讲,中国对金融机构设立及金融业务开展采取双重许可制度。
第一重许可,设立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业务,需要申请金融业务许可或特许。比如,设立证券公司要申请证券业务许可、设立基金公司要申请基金业务许可、设立商业银行要申请银行特许等,或者个人投资理财,要申请投资理财顾问资格。但实践中,更多的是机构从事一种以上业务,即“混业经营”,要申请多个业务许可,比如银行也要做证券、基金、期货,基金也要做投资理财顾问等。业务许可是按照金融活动的具体业务类型给予的。
第二重许可,从事金融活动需要金融产品开发、销售、交易、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申请使用和从事相关基础设施,需要特殊特许,比如,建设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系统、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此类特许是基于公共物品服务功能,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或使用进行的严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