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影响有哪些?
1、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目前存在认可缺陷,使得上市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出现重复计算现象,即同一会计实体因采用不同的记账基础(如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进行核算而导致在发生同一经济业务时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记录,从而影响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总额。
例如,A公司和B公司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20×6年1月2日,A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B公司100%的股权,当日,A公司资本公积增加4.3亿元(发行股票的价款),B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3亿元;20×6年5月18日,B公司与A公司其他资产交换部分资产,当日,B公司对价抵消原股权交易中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4.3亿元并调整留存收益。在上述两次交易过程中,虽然实质上是同一项交易,但由于各会计主体的记账基础不同以致于产生了两个会计凭证,由此形成了表面上的账实不符。
如果交易对方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则容易误导其对于被合并方业绩的了解;如果交易对方不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则有可能导致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发生。需要通过对会计处理的调整来解决这个问题。
2、税务处理 对于企业合并,税务部门通常要求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首先需要对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应纳税的行为进行判定,若确认为应纳税行为,则需要确定税基(计税依据)和税率,进而计算出各交易方的应纳税额。一般情况下,下列情况将被视为应税行为:
① 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② 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新企业并将原有企业解散的处理;③ 企业出售房产给另一企业并从此开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理④ 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而将款项支付给另一企业的处理⑤ 企业承担另一个企业债务的处理⑥ 企业集团内债权转股权的转让⑦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另一企业投资⑧ 为他人提供借款获得的利息收入。 在确认了应缴税金后,还需要明确各个交易方分别所承担的纳税义务,这是基于法人财产权原则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税款得以正确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