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个人可收多少?
1、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取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并委托商业银行担任年金账户的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营和管理; 3、职工的个人账户由企业年金计划中每个参加者的单位名称、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构成;每个参保人员只有唯一的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编号; 4、职工个人缴纳的年金费用计入企业职工年金个人账户; 5、企业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标准和办法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记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上述内容为对企业年金的概括性解释以及建立企业年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目前企业年金账户资金实行的是封闭运行、不得提前支取或挪用,因此不存在利息问题。但个人账户资金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在特定条件下会转入职工的个人账户。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将个人账户的资金全部或部分(转入)个人账户: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人提出终止年金关系的;
(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留职停薪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在离休、退休前的任何时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离退休条件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提前全部支付给本人;
(四)职工出国(境)定居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一次性转入本人在美国等境外金融市场上开设的银行或者信托帐户内。
另外,《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还规定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的转移接续手续:
(五)职工调动工作的,新聘用单位应当协助其按规定办理企业年金转入手续;
(六)职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暂时中断缴费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继续留在原参保机构,该部分资金可以比照个人帐户的性质,连本带息保留;
(七)职工领取养老金后死亡,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