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绿化归谁管?
这个归谁管,其实可以理解为,“出现纠纷时,该找谁来负责” 也就是说,要先确定,小区公共绿地(包括绿化、广场、道路等)的产权归属。如果权属不清或无权属,则无法确定谁来管理养护。
在现有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来确认住宅小区的公共绿地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 “ ……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由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建设 ” 同时,《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中也指出: “ 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住宅区的规划总平面图和有关资料显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设在用地范围内。 ……”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将小区公共绿地修建至与用地范围一致;而一旦超过这一面积,就构成了对业主财产的侵犯,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实践中还有另一种操作方式,那就是,开发商将小区公共绿地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此时,由于绿化部分的收益归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那么相应的维修养护费用也就应该由所有人来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