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换新多长时间?
换发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 但是,在换发的同时申请补发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 有关法定时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二条为准。 根据上述条款可知,我国对于因护照有效期不足等理由所申请的换发护照是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即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审查和签发工作,不可拖延。但是对于特殊情形,可能延长一段时间。而所谓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明确具体情形,实践中各地把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因过期等原因需要换发的,手续较为简单快捷;但是申请人若存在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材料或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就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的处理过程和时间也会较长。 另外,公安部于2017年1月颁布实施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7〕8号),明确在2017年12月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如果申请人需要更换或者补领身份证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