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指有几只股票?
上周五,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某证券公司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2015]1号)。 该《决定》指出,经查明,2014年1月17日、3月6日、8月29日及2015年1月23日, 该公司先后因同一理由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2015年1月23日至今又陆续收到深交所有关重大事项提示和监管函等。
据记者调查,这“同一理由”即是指上述时间段内该公司存在因资金余额不足导致部分自营账户无法及时平仓及主动买回造成的浮亏合计超过1.8亿元。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1月23日的监管函中,深交所曾明确要求该公司“认真核查并自审违规事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但此次《决定》显示,深交所在对公司作出通报批评处分的同时,还责令其改正相关事项的监管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有市场人士认为,尽管自营业务在券商各项业务中风险相对可控,但一旦出现损失,对券商业绩的影响却不容忽视——尤其是当前券商业绩普遍面临下滑压力之际。 从此前其他券商因自营业务出现较大金额亏损而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看,涉及资金规模往往都较为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