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股份跌停?
1、4月20日,证监会宣布对多伦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多伦股份第一次被立案调查了。早在2016年9月份,多伦股份就曾经因为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于2017年3月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那么这次立案调查的原因是什么?据记者了解,主要是因为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存在重大差异等问题。
不过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在2018年的年报中,这些问题依然存在,但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意见栏里却给出了“同意”的结论。 对此,有法律人士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行政处罚后,又会面临投资者提起诉讼的后续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告证据充分且具有合理性,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2、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次被立案调查期间,多伦股份还收到了来自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的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是要求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的问题做出说明;
其次是要说明公司前期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由你方负责提供材料及/或配合实施,若系,请明确相关信息,并说明相应情形下你方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当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针对以上提问写一份长一点的解答。
第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
第二,本案中,虽然目前还仅仅处于初步调查阶段,但已表明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我们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这类案件会有增多的可能,并且对违法违规成本的评估还要加上诉讼成本,从而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本案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公司此前已经因为类似行为受到过处罚,但此次仍然再次涉诉,可见合规管理方面的漏洞是比较明显的。
因此我们在关注本案例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应注意其潜在的风险预警作用。相信其他上市公司看到本案处理结果之后,再自问一下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这样才能真正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需要提示的是,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有误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是负责信息报送的董监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