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遇害女孩原因?
就警方通报而言,目前能够确定的信息有限。但结合现场监控和警方通报来看,这件事还是很值得探讨的。 第一、从现场来看,这个案子和感情纠纷有关系吗? 如果没有关系,那凶手入室抢劫得手后,为什么在离开前又返回客厅?而且还换了衣服?难道是担心被害人报警,提前做的防备措施?
第二、警方通报没有透露被害人的身份和居住信息,但是公布了死者的衣着。 从公开的信息看,死者穿着睡衣睡觉,而警方通报的衣物显示,这是一套内衣。也就是说,在卧室睡觉时,她穿着睡衣,而在被杀后,尸体被拖到客厅,凶手离开了房间。几分钟后,警察赶到,进入室内。
从尸体的衣着来看,警方是第一时间进入室内,且第一时间发现了尸体。 这样一套紧密的程序说明什么? 说明凶手非常清楚室内情况,知道卧室和浴室有监控,故意避开了这两个地方——他只袭击了坐在沙发上的被害人。 而之前在浴室里的搏斗,应该是在凶手的计划之中。否则,以被害者的力气,可能根本不能把一瓶水举过头顶。
所以这里有一个疑问:凶手事前和被害人是否有争执?或者说,这是不是一起预谋犯罪? 第二点通报中的关键信息是“经法医检查,死者体表无伤”。 这句话有两个重点:
1、法医当场确认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是“窒息”; 2、法医在确认“窒息”原因时,发现“体表无伤”。 也就是说,被害人在沙发上睡觉时,脖子被捂住,导致缺氧、窒息,在挣扎中醒了过来,这时候凶手就在旁边,于是两人开始了搏斗。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被害人是被活活闷死的,为何身体表面没有外伤?这一点也恰恰说明了杀人工具的性质——不是可以造成显著外部创伤的工具。
第三、据邻居称,听到两次声响,一次是砸门,一次是碰撞。 这两次响声的间隔大约30秒。 从邻居听到声音到民警到达楼下,期间大约有十分钟。在这十分钟内,你觉得会发生什么呢? 别以为这间屋子只有两个人,一个还是盲人。
从现场环境来看,这间房子里可能有其他人! 首先,屋主是个盲人,平常进出都要依靠同伴。
其次,阳台离地面超过两米,正常人不可能直接爬上去。如果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借助工具(比如椅子)是可以实现的。 最后,客厅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电脑和正在充电的手机。 这些物品摆放的位置很能说明问题——它们将这个房间与外界完全隔绝开来,给作案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