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企的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具体的固定资产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财工[2001]830号)所列的范围确定,
电企的固定资产包括发电设备(汽轮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燃气轮发电机、风力发电机、垃圾发电机、核电汽轮发电机等)、输配电设备(电力变电站、架空电路、电缆线路及电力管道等)、电力设施(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导线、电缆、变压器、开关、断路器、配电室、计量仪表、计量中心、护线路等)、房屋及构筑物(生产服务用房、生活福利服务用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和机器设备(电子、办公、监测、试验、检修、维修、交通等设备)等。
固定资产一般按实际成本计价,不包括按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和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租赁费等。
固定资产取得和处置涉及的税务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