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为几种?
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负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
2、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组成,普通合伙人是共同经营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共同经营,只收取固定收益(收益和风险的比例一般为79);
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介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商事主体形态。它具有普通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又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足的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债务的严格限制等特点。
4、国有独资公司 它是唯一由国家单独出资,并由政府授权进行经营管理的商业机构,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也可以投资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但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公司法》规定的形式,而是法定的特别法人。 因为我国公司立法的局限性,目前没有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从法律上来讲,一个自然人不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