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贷款划为表外?
1、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有分期付款的贷款利息都要计入表内。 所以,客户如果按季度支付利息,那么每次收到利息都涉及到会计核算,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
2、 但对于融资租赁业务而言,有明确规定的计入表内的租赁费就只包含首付款和保证金(如果有),其余的所有租赁费用均计入表外。因为按照准则规定,租赁开始日,企业仅有义务去支付租赁费用(首付款+保证金)而不需要实际支付,只有在租赁期结束企业才有义务支付全部的租赁费用。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到租赁期结束日这段时间内,无论是否收到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均不计入表内;而仅将首付款和/或保证金记入表内。
3、 而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所有其他形式的贷款,其利息收入均应计入表内。包括企业直接或间接承担的融资成本如银行承兑汇票贴息等。 因为这些成本的承担时间一旦确定,则无论是否实际支付款项,均作为当期成本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