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贷款期限是多长?
按当前银行信贷制度规定,中期贷款又称中期期限贷款,其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至五年以内,包括五年(不含一年,含五年),主要用于有关项目的需要。相对于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而言,中期贷款期限较长。根据国家现行的基建投资计划、设计及建设计划等有关规定,其投资的计划编制和设计图纸的完成以及建设工程的施工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为上述期限内的有关项目,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到设计、施工、投产、达产有合理的时间,企业在此期限内筹集资金后,有可行性和保证可能按期还本付息。中期贷款是当前我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信贷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中期贷款的期限相对较长,因此在发放中对贷款项目考察得相对要细些。在企业的申请和银行的发放中除了执行短期贷款有关制度外,更多强调和重视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因此,在发放中期贷款前,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不同的项目,做好调查研究、预测和分析论证,如贷款项目的工艺水平、产品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技术能否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所选的厂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原材料、燃料、动力、水及建厂用水等供应是否有保证;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组织、技术人员、工人是否有落实;贷款是否有可靠的来源和落实,是否经过开户行的同意,其他基建投资是否落实;项目的财务和经济效果,社会效益分析和考察等是否可行。只有在贷款项目可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信贷制度规定,在与企业商定好借款合同条款达成了协议后,才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