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公司以公开方式购买自已的股份,其实质上是一种股价调整机制,在股市低迷时期,通过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之股票而减少公司的股本总数来稳定股价的行为。 一般来说,企业购回本公司发行的证券通常有四种动机与目的:
1、公司经营失败或面临财务困境时,为了摆脱困境,将股票在市场上抛售回笼资金以求自保;
2、当公司股票行情低迷被低估时,为了提高投资回报,通过回购部分股权,从而降低股票价格,使股价趋于合理;
3、在公司盈利预期及股票价格上升预期明确的情况下,为配合公司即将进行的重组进行股票回购,以提振市场信心;
4、为了吸引投资者,增加持股人数,提高每股收益和股东权益。
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股票回购制度,我国实行的是核准制下的定向增发政策,其本质就是变相的发行新股,而且只对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开放,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并不公平。因此,在中国实施股票回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完善股票回购制度的国家之一,它的做法大致可以概括如下:首先由监管部门制定股票回购的具体法规;然后由证券交易所制订有关规则;最后由上市公司制定自己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付诸实践。
一、股票回购的基本法律框架 第一条 允许上市公司实施股票回购制度 第二条 规定了上市公司实施购回股份的条件和条件限制 第三条 明确了监管者的职责 第四条 确立了证券交易所和自律管理机构的职能 第五条 规范了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收购的程序 第六条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购回股份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美国的实际操作经验 在美国,根据不同的条件,一般将股票回购分为两种形式:强制性和自愿性回购。强制性回购是指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发行人才能申请进行股票回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在过去5年内没有分配过利润;(2)公司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最近两年的平均可分配现金流量为负数;(3)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在一定期间内持续低于其净资产值。
自愿性回购则没有上述的限制,任何公司都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申请进行股票回购 三、对中国股票回购制度的启示 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股票回购制度的推行还存在很多障碍。但美国股票回购的成功案例还是给了我们一定的启发——虽然他们的国情与我们的不同,但是他们的经验和制度都是值得借鉴的。所以,我们要学习他们好的方面,摒弃不好的影响,建立一个适合我们国情的股票回购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