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统筹怎么算?
我也要计算,所以特意来搜这个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8.7——2019.6 在北京缴纳了一年多的社保(中间断了一个月没交); 2014—2015年在武汉缴纳两年左右的社保,其中一年没有工作(自己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
2013年毕业于武汉某高校,本科,学计算机;目前在北京工作,从事软件测试行业;
现在在北京打算买房,要求缴纳社保满五年。因为之前在武汉交了几年,所以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处理之前的社保?是直接补到今年么?还是怎么样?对以后有什么影响?本人不是北京户籍。
答主非专业人士,仅根据问题描述做一些猜想和初步解答。相关问题建议详细阅读下列文章,或向相关部门咨询,如公积金中心、社保中心: 提问:外地人在北京缴纳社保多久可以买房?连续缴纳5年吗?如果是断缴了该怎么办?
回答:首先,明确一个概念,买北京的商品房(不含两限房、经适房等政策性住房),要求“在京无住房”,而京籍家庭在京是否有房产则不影响购买资格,因此对于京籍群众而言,无论是否首次买房,限制条件均为“户籍+单身/已婚+名下无房”。 而外地客户购房,除了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落户北京时间满5年或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满1年”。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京籍客户,想在京购置房产,需要同时满足“单身/已婚”“名下无房”“落户北京时间满5年或者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满1年”三条件才能购买。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无法购买。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如何理解“落户北京时间”和“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时间”?
以北京为例,外来人口申请进京落户,有以下几种方式: 另外,关于两种落户方式的解读,可参见我之前写的这篇专栏文章: 有读者会问了,那假如我在A公司上班,但是公司并没有为我解决落户的问题怎么办?这种情况属于“落户时间”缺失,即虽然你在北京工作,但是户口不在北京,不能认定你为“在京有住房”,按照政策规定,你是无法购买房屋的。 但是,由于国内大多数城市实行的是限购政策,也就是每个人只能购买一套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用一些手段让A公司帮你解决落户问题,然后再卖出原有房产,这样就能实现买房的目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户籍是在北京,但是你没有办理北京当地的身份证,此种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在外地有房”,同样不能购买房屋。你需要将户口迁至北京,然后办理新证,方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