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贴怎么打条孑?
我们公司刚收到政府补助,关于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项应付款 2、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原材料/应付账款等 同时,注意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项目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 “二、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要求的通知”第五点“对企业取得的所有财政拨款都要纳入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纳税人核算来源的主要依据之一” 所以虽然对于政府补助有不征税的规定,但是会计上还是要全部确认为收入,进行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不过,如果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的,也可以按不征税收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一、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不征税收入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公益性机构取得的捐赠;
(二)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收入;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的处理 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等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上是作为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所以不需要进行涉税处理。
三、政府补助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政府补助包括一般政府补助和财政贴息,前者是政府机关代表国家向企业提供的无偿经济帮助或补偿,后者是指贷款利息的财政补贴。二者都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但从性质上又有区别:
般政府补助是附有义务的,即企业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者处于特定区域、从事特定业务,才有资格获得此项补助,它带有奖励性质;而财政贴息则是政府部门因国有企业亏损而给予企业的贴息补助,是一种补偿性质。
尽管一般政府补助和财政贴息都属于行政援助行为,但因其性质的不同,在经济效益上所带来的结果也是有差别的。在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一般政府补助按照收人形态来反映,财政贴息则作为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