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联营是国有企业吗?
裴郦最佳答案
一、什么是国有一企一业
所谓“国有一企”,是指国家拥有企业全部股份或者持有企业51%以上(不含51%)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国有一业”,是指国家拥有企业全部股份或者占有企业80%以上(不含80%)股权的行业或产业。
二、哪些属于国有一企一业的范围?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事业单位; (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三)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组织以及个体经营者;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单位。 可见,上述第一项规定的三类企业属于国有一企的范围.而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单位则属于国有一业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企业”概念不仅包括现行的“企业法人”,而且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因为,根据现行立法.这些主体都属于经营性的“企业法人”,依法均应当办理产权登记。当然,这里的“企业”概念也包括了“企业法人”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三、国有一企一业的范围会有变化吗? 如果没有新的法律规定,那么国有一企一业的范围就会保持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可以制定调整办法,对国有的范围进行调整。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行业的国资进行剥离,从而减少国有一业的范围。
国有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跨所有制联营企业中的全部(100%)国有联营和部分国有联营,不包括国有企业之间或国有企业与其他公有制企业之 间的联营企业。联营又可分为法人型与非法人型两种。法人型联营,是按照有关法律组织成立的具有经济利益共同体性质的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可以成为公司。 公司型的联营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以企业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型的,为各联营成员的共同利益而经营,其财产由成员共有,依联营合同有关约定和民法规定的共有财产的处理原则处理有关具体事宜。非法人型的联营,只是企业经济往来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联营合同约定,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各成员对外负连带责任,对内则依约定或按投资比例分担。
非法人型联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厂矿、商店等生产经营型单位之间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与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各自自主经营,共同经营某一新业务的联营。例如,几家企业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组团、办站,经营运输业务、咨询服务、广告业务等。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按联营合同约定处理;与第三者的经济往来发生纠纷时,各方对外连带承担责任。
2、技术开发型单位同生产经营型单位之间联营,进行技术协作。例如,工厂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营,实行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开发或者技术市场交易。联营各方在技术的开发、使用、成果转让、风险负担等方面的相互关系,由联营合同约定,如果与第三方发生了技术或者经济纠纷时,各方对外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3、各成员投资,共同经营某一新项目的联营。例如,工厂和供销社、公司等单位合资经营新的商店、市场;或者厂矿之间的物资、燃料、动力等的联营供应企业。各成员对投入的财产及经营中积累的资金共有人,在经营管理方面,由联营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民主原则协商处理对外发生经济纠纷时,各成员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4、一方提供场地、厂所、技术或者资金,一方提供设备、资金、劳动力,共同经营的承包经营联营。例如,A方(发包方)提供场地、厂房、机器设备和一部分资金,B方(承包方)提供技术操作人员和一部分资金,由B方承包经营A方的生产项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以及发生经济纠纷时对外如何承担责任,都应当在联营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