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是什么?
“先锋”是Pioneer的音译,而Pioneer做名词时一般指开路人、先驱者之意;做动词时表示带领向某地前进,这个词来自拉丁文,原意是指“手拿火把的人”。所以可以理解为在金融领域率先领路的人。 而我国基金行业发展20余年,经历了3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分别以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04 年以来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界。 在这之前,我国的基金行业叫法定基金的监管体系。
这个体系的主体是证监会,职责是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具体监管机构包括央行、中保监会和外汇局等,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检查基金公司的合规性,并对出现的违法现象进行罚款处分。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基金公司就是被管的对象了。
这种体制下的典型代表是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因为其股东背景相当强,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基本没有受到多少约束。
后来,为了适应国际投资和融资的需求,同时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2004年1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
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金行业的法定框架基本建立起来。
与之相适应,公募基金行业监管体制也发生了重大转变。根据这一部法律,我国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为唯一的具有宪法授权的基金行业监管机构。
在此之前,公募基金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律型管理模式,另一类就是以我国为代表的法定型管理方式。
所谓自律型的运作模式指的是由美国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全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来对基金业的运行进行监管。这一模式的特点是由行业内部来规范行业自身的行为。
基金法出台后,通过组建证券监管部门实现了外部治理的模式,这是一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一种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