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领军人才包括哪些?
今年(2017年)人才评定已经结束了,明年(2018年)3月开始公示。 市领军人才每年评定一次,每次50名左右;区、新区人才每季度评定一次,每个区、新区不超过15个。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在我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文学艺术创作,其成果具有较大创新性、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并在相应领域产生较大反响。以第一完成人获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科技成果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二)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或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事业等单位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且近3年内年均纳税达到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或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近3年内年均纳税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企业所缴税款划出时间截至当年的6月30日。
(三)在本市就业且在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才或者高技能人才。 在本市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拥有博士学位;
②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年龄45岁以下;
③拥有学士学位并且年龄40岁以下;
④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且年龄45岁以下;
⑤拥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且年龄40岁以下;
⑥在深就业的归国留学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明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