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年龄属于儿童?
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界定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分子”,被指代的对象也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中,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儿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 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而联合国《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公约》中的儿童指的是18岁以上的所有人。从国际法层面,除18岁这一分界线之外,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一些判断标准来划分儿童与成年的界限。 在现实中,对于儿童的定义往往取决于该定义适用的范围,也就是它所反映的是哪一个层面的法律问题。所以,不同文件中的儿童可能指代的不是同一类人。
例如,在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儿童一般被狭义理解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涉及计划生育等行政法律法规时,“儿童”则被广义地理解为了0~14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