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尼斯有球队吗?
首先明确一点,小编认为,NBA没有最差球队,只有竞争力最差的球队。每支球队都有自己的文化,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历史,或许当你真正了解一支球队的时候,就会觉得球队无好坏,真正好与坏的,只有人心而已。
说回题目,目前劳资协议规定,每支NBA球队在常规赛开始之前最多拥有17名球员。所以每一年的夏天,每支NBA球队都要面对新老球员离队续约,还有在自由市场淘宝引进实力球员,然后经过选秀大会的洗礼,最终确定新赛季大名单的艰难抉择。休斯顿火箭和洛杉矶湖人这两支传统豪强,今年在自由市场和选秀大会上的高调表现着实让其他球队心生胆怯,而有的球队,只能在自由市场和选秀大会之上默默无闻地存在罢了。
比如说夏洛特的黄蜂队和亚特兰大的老鹰队,在新球员引进和人员流失上几乎没有存在感。再比如说华盛顿,这本来是一块传统篮球大区,然而随着原奇才三巨头之一的阿里纳斯先后加盟魔术和勇士之后,这里就变成了真正的“奇城”华盛顿。而华盛顿也随着“毒玫瑰”的离开逐渐沦落为东部鱼腩之一。
然而真正让人心疼的是俄克拉荷马州首府的NBA球队----雷霆队。也许有的球迷会说我胡说八道,俄克拉荷马雷霆队是上赛季的西部冠军,季后赛次轮4:1力克达拉斯独行侠,西决和卫冕冠军金州勇士大战了6场惜败,这怎么也轮不到俄城流泪悲伤吧。然而如果你真的这么想,你就会忽略一个NBA小规定。
根据最新NBA的劳资协议规定,NBA球员合同中有一条DIME条款,这是保障新秀球员权益的条款。对于那些首轮被选中(或者是在选秀日之后被选中)但最终没有签约的国际球员(美国或是加拿大球员不包括在内),在之后两年内如果这些球员重新签约NBA球队、或是在欧洲A级联赛效力,那么他们的前一支母队将有优先签约权。换句话说,雷霆队在2016年拥有选择克里斯塔普斯-波尔津吉斯的权利,然而当时还不满21岁的波尔津吉斯已经在NBA效力了两个赛季,他已经拥有了为NBA任何一支球队效力的权利,然而受到所谓的DIME条款的限制,波尔津吉斯最终还是以5年1.58亿美元的高价签约了纽约尼克斯队。此后两年中,联盟频繁发生球员转会交易,然而真正“冤枉”的只能是俄克拉荷马雷霆队了,在联盟规定下,波尔津吉斯必须为雷霆效力两年,这显然不利于波尔津吉斯职业生涯的发展,于是雷霆的管理层一纸诉状将NBA联盟诉上了NBA劳动关系委员会,然而最终,在经过多次上诉之后,NBA联盟驳回了雷霆的维权请求,波尔津吉斯最终被联盟允许加盟纽约尼克斯队(也就是现在的达拉斯独行侠队)。此后,雷霆又先后两次遭遇DIME条款限制。第一次是雷霆以4年7300万美元,先签后换得到卡梅隆-安东尼,然而安东尼却在合同还未正式签字生效时突然离开雷霆签约了休斯顿火箭队。第二次是雷霆以5年1.53亿美元合同留住保罗-乔治未果,乔治加盟快船队与莱昂纳德联手组建洛杉矶湖人队的同城夙敌快船队。此时雷霆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过好在雷霆队最终在2019年以1年350万美元的廉价签约了丹尼斯-施罗德,才暂时摆脱了“雷霆无球队”的尴尬。然而随着2020年休赛季到来,施罗德以获得一份肥约为目标再次向雷霆提出续约报价,雷霆没有意外地没有满足施罗德的要求,而施罗德在训练营开始后仍然迟迟不肯报到,他宁愿放弃50万也不愿意以350万的年薪为雷霆队效力。所以此时的雷霆队,才真正是无队可“雷霆”。
有球迷会质疑,保罗不也值1800万左右么,难道保罗不算球员?保罗确实从技术角度上来讲算球员,然而考虑到保罗年事已高,再加上保罗本身已经和雷霆达成1换1协议,用本赛季雷霆队球员保罗交换独行侠队二轮末段选秀权(根据2020年选秀大会情况看,这笔交易对雷霆不亏,1换1大赚)。所以保罗也不能算雷霆队内的“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