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桩纳入医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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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打一次600元,现在打一次1200元,而且还不是都能报销的! 我父亲今年7月份做的心脏支架手术(非心脏搭桥),在北京某家知名三甲医院做的,住院期间和出院以后医生开的药都是国内顶尖的药了,花费了15万元,然后回到我们老家(县城)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一年350元),在异地能够报销的比例是80%。

但是,但是来了,重点来了——住院期间因为病情需要,医院给打了14个疗程的“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这个药品属于自费项目,每针396元,合计5484元。 出院后,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了转外地治疗的手续,然后又回北京这家著名三甲医院就诊,大夫给出的治疗方式是每周两次注射这种药品,连续注射3个月。

回到县里之后,多次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得到的答案是不能报销,理由是:

一、不属于住院治疗;

二、药品不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之内; 三、不属于门诊特殊病范围。

几次来回奔波,多花了近3万元的医药费。不过还好,当地社保局态度还行。如果当初我们不知道有这个药品可以报销的话,那可真是要哭的地方都没有了。

后来,我打电话咨询了几家大医院的医生,他们的说法不一,有的说能报,但必须是在指定用药范围内;也有的说根本不能报,因为这种药品是用于治疗神经系统损伤的药物而非治疗心脏病。

于是我又回到北京这家著名三甲医院就诊,找到了当年的主治大夫,把情况反映给他,他的答复是能报,但是需要走特殊的审批流程,因为这个药品是特需药品,而且是根据病情需要增加的药品,不属于正常诊疗过程使用的药品。他让医保办工作人员给我了一个审批表,让我回来找相关部门审批才能使用。

我回家后,在参保地社保所办理了申请手续,所里让其交到地级市的医保处,由市级医保处审核同意后,才能由医院采购该药品。 过了几天,市级医保处通知我能报,但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 由县级医保局盖章的转诊介绍信(注意:此件必须注明“因病情需要,转诊并同意自付费用”等内容,否则不予受理);

2、 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农合本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卜景家卜景家优质答主

近期北京市医保局印发通知,将16项涉及精神类疾病的诊疗项目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明确精神类疾病患者进行这16项治疗可进行医保报销,以引导精神类疾病患者接受规范化的门诊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此次纳入报销范围的16项精神类疾病诊疗项目包括:心理治疗(物价编码110400001s)、肌电生物反馈疗法(110400002s)、脱敏治疗(110400003s)、共情催眠疗法(110400004s)、音乐疗法(110400005s)、绘画疗法、心理剧疗法、团体深度分析疗法、团体聚焦疗法(110400009s)、团体森田疗法(110400010s)、团体生物反馈疗法(110400011s)、团体催眠疗法(110400012s)、团体森田治疗(110400013s)、绘画治疗、团体绘画治疗(110400015s)和音乐治疗(110400016s),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以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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