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区属于哪个区?
萝岗,原属东山区下辖的镇级单位,于2014年5月升级为黄埔区行政区,同年6月设立萝岗区,并正式成为独立运行的区级单位。 现在的萝岗区是原来的萝岗区及原隶属于天河区的小北区整合而成,区域面积396.21平方公里,南邻番禺、南沙二区,西接白云区,北靠增城新塘。
据史志记载,汉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设番禺县;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设罗乡县;隋文帝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改罗乡县为番禺县;唐太宗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因番禺县辖地日益膨胀,府治又设在番禺县内,遂析番禺县南面地区置新宁县,取“新兴安宁”之意。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将新会县并入番禺县;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划番禺县之东部设立从化县,西部设立南海县。 民国时期,废府设道,番禺区归属广东省南区善后督办署、南路军政分府。抗日战争期间,广州沦陷,国民党驻广州办事处和南方工作委员会驻地在番禺区。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驻广州办事处迁往台北市。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0日,番禺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广州市。1958年11月,番禺区划归佛山专区。1959年年末撤消,部分辖区分别并入南海县和荔湾区。1960年6月成立番禺工农人民公社,1961年4月恢复番禺县名称。1983年9月,番禺县划归广州市管辖。1993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番禺区。2005年1月设立广州市萝岗区。 以上仅为简版历史沿革,详细情况参见 Wikipedia 词条: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7%A6%E6%B2%A7%E5%8C%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