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资产有哪些?
表外项目主要指包括具有某些资产负债性质,但却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中,它们是银行的或有负债或或有资产。比如,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承诺(不可撤消承诺)额度、未使用的循环贷款额度等。近年来,随着银行中间业务的日益发展,此类业务迅速增长,成为银行重要利润来源,同时,蕴藏的风险也十分突出。
巴塞尔委员会在资本协议的第二支柱中有关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章节中,就要求银行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风险时,应当考虑表外项目的风险。因此,随着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日益发展,有必要关注表外项目的风险,研究在资本管理中如何处理表外的风险。
事实上,对表外项目的风险,业界已通过信用转换系数加以控制。银行在计算经济资本或计提资本时,通常需要对表外项目乘以一个系数,将表外项目转化为相当于表内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这个系数为信用转换系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本配置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类表外项目应按照信用转换系数转换为等值的表内敞口,然后再按风险度量方法计量其风险资产暴露金额”。中国银监会2004年53号令规定的权重法也对应将表外各类风险暴露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后,再计算经济资本,如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信用转换系数为0.2,承诺提用期超过一年的不可撤销贷款承诺信用转换系数为0.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