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基金穿透?
什么是基金的穿透原则 所谓“穿透”,是指当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不同层次的资金或资产出现关联时(如合并报表的母子公司、共同投资的不同出资人等),基金管理人应当穿透到底层,查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也就是说,一旦一家公司出现财务异常情况,并且这种异常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与其他公司出现了共性,就应该对这些公司做进一步的调查和了解,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潜在关联关系,从而判断是否应该对这家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视,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 如果一家基金存在无法解释的资产减值和亏损,那么就有可能存在上述问题,通过穿透原则来寻找可能的风险来源。
举个栗子 某家基金在2015年发生了巨大的净值下跌,到2016年底资产总额下降70%,净值仅余下一元。发生如此巨亏,按照常理应该进行重大披露,然而该基金却在公告中轻描淡写地写道,由于市场持续下跌,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市值也不断下滑,因此导致基金资产规模下降。
如果仅仅是由于市场的整体下滑而导致基金资产缩水,那么该基金应该是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在2014年年底该基金的资产还是处于盈利状态的,这意味着必定是某种原因使得该基金在短期内购买了巨额的非流动资产管理产品。如果这些资产管理产品最终失败了,那么就意味着这笔交易将永久性地损失掉,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追溯这笔资金流向的原因。
于是我们通过穿透原则找到该笔资金的源头。原来,2014年11月开始,该公司先后成立了五只封闭式理财产品,每个产品的期限为3个月,前四个月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益,第五个月一次性收回本金和最后一个月的收益。在产品成立当天,该公司就以当日净值购买等额的债券型基金,并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认购上述资产管理产品。 通过查阅基金合同我们发现,该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只是利用了基金“委托理财”的功能,并没有履行作为基金投资者应尽的如实报告、信息披露义务。更为严重的是,这家公司通过虚假的交易方式,将自己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五个不同的季度进行了五次转移,每次转移后都立即卖出,从而避免了一次又一次基金投资者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