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地产如何审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有关业务重要性程度的划分,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和资产损益在一定的财务基础数据和比率范围内的项目,属于常规项目,一般不需要实施专项审计程序,按照财务报表审阅的方法进行;超出此范围的项目,则属于重大事项或重大会计估计,需要实施专项审计程序。判断是否属于重大事项和重大会计估计的标准可以是财务指标,也可以是行业差异等,但必须具有充分的依据。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注册会计师应该核查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所确定的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后续支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应关注如下方面:
1.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定来确认和计量投资项目,特别是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包括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是否严格区分两者之间的区别,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2.对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受限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准确反映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情况。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过程 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程序,保证其账务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重点审查以下两个方面:
1.外币投资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完整。
2.成本模式的核算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恰当。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报表披露 注册会计师应该检查被审计单位为如实、充分地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各类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并提供了相应的审计证据;
2.对于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或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及时做出调整;
3.对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财产物资的品名和数量是否做出确切表明;
4.对利润表中有关项目的计算是否正确无误;
5.财务报表附注中对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是否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