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属于固定资产吗?
根据固定资产定义,建材不是固定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因此,建材不符合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不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分为八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包括管理用固定资产、食堂用固定资产、幼儿园用固定资产等。
3、租出固定资产。
指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而出租给本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企业由于调整生产经营任务等原因而不再需要使用,已停止使用,并且不准备出售或转让的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包括已准备好使用但尚未到使用地点、已到使用地点尚需安装的、已安装尚在试运行的以及进行大修等原因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6、土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企业经营管理、使用,以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企业在租入使用期内,实质上拥有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
8、在建工程。
企业经过一定建造过程才能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