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多久解冻?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所谓解冻是指被冻结的股份恢复至正常状态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冻”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责令限期转让股票或股息分红的行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明确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对外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应当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应当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未经变更登记的股权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即使某股东持有公司10%的股权,但如果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该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则该股东只能以自己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那么,对于已经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自然人股东来说,只要通过转让或者撤资方式收回投资即可达到其目标;但是对于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言,其目标是否能达到呢?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应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冻结、扣划,也就是说,在没有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因债权人请求而采取裁定的方式将出资返还给债权人。至于出资人(即股东)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由双方另循途径解决。在未经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公司清算组(即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机构)依据上述条款扣划股东出资,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股东必须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保护自己的股权,否则将会面临较大的风险。